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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式样服务指南

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式样 备案服务指南



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式样服务指南


一、适用范围

中介机构为中国公民出国定居、探亲、访友、继承财产和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相关服务,应当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规定与其服务对象签订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,明确双方的权利、义务。

二、事项审查类型

前审后批。

三、审批依据

《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中介机构应当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规定与其服务对象签订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,明确双方的权利、义务。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式样应当向中介机构所在地的地、市级公安机关备案。

四、受理机构

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。

五、决定机构

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。

六、数量限制

无数量限制。

七、申请条件

申请材料齐全、真实、符合规定。

八、禁止性要求

无。

九、申请材料目录
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,与服务对象明确双方权利、义务的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。

十、申请接收

申请方式:现场申请;

办公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169号出入境接待大厅3楼。

十一、办理基本流程

中介机构递交申请——材料初审(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予以受理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)--受理——审核(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,准予备案;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,向中介机构送达《不予备案通知书》)。

十二、办理方式

现场办理。

十三、办结时限

当场办理。

十四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
不收费。

十五、审批结果

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,予以备案;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,送达《不予备案通知书》。

十六、结果送达

当场送达。

十七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

无。

十八、咨询途径

网上咨询: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。

二十、办公地址和时间

办公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169号出入境接待大厅3楼;

办公时间:工作日8:30—12:00, 14:00—17:00(夏令时14:30—17:30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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